行政院於上月30日通過「律師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增設「公職律師」制度,使政府機關及公立學校面臨法律諮詢及訴訟等案件時,有法律專業人士的參與及協助,藉由律師專業能力保障公務員法律權益,並落實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的決議。
繳保費防侵吞 3大規定有保障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十六日表示,消費者購買保險繳交保險費時,應向經手之業務員索取收據,並最好以信用卡、銀行帳戶扣繳或開立平行及禁止背書轉讓且抬頭為保險公司之支票繳交保險費,以維護自身之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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